江西鑫安鸿投资有限公司

专业生产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鑫安鸿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号2008 2 0199467.3),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空白,联系电话:0791-88107750
货车不设护栏要负责 被追尾车可向其索赔

 



  货车不设护栏要负责  被追尾车可向其索赔

 

  一般说来,追尾事故发生后,后车要负全部责任。但如果大货车不安装防护装置,事故发生后等待他们的,也是相关的责任。

  但根据今年4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4条第1款第8项规定:检查发现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处以150元罚金。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由于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造成人员伤亡的,需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检查发现”并不特指相关部门的检查,我们平时在路上发现此类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的大货车,应积极举报。这样一来,才能更好地维护小车司机自己的生命安全。此外,对于追尾事故发生后大货车司机该负的相应责任问题,记者采访了南宁市交警支队法规科江山副科长。他告诉记者,大货车安装后部防护装置不能起到防止事故发生的作用,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在大货车没有其他违规的情况下,小车还是要负全责。但由于大货车不安装防护装置,导致事故发生后的损失(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增加,在民事判定中大货车就必须负一定的责任,需要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记者采访还得知,对于小车追尾大货车的事故责任认定,广西不同地方对于法规的处理不同。

  从这些法律条款和条款的实施上,小车司机也应该知道,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仅要安全驾驶,还要作为社会监督分子监督大货车的防护装置安装情况。在事故发生后,更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货车司机,安装车尾缓冲防撞架不仅是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有力的保障,安装合格的、好的车尾缓冲防撞架更有利于防范于未然,生命攸关,安装车尾缓冲防撞架刻不容缓,江西鑫安鸿投资有限公司研发的载货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不仅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号99211488.8),具有完全知识产权,而且填补了目前国内在汽车车尾防撞方面的空白。公司制订的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企业标准,非常荣幸地成为国颁标准(GB11567.2-2001)《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起草参照依据。安装鑫安鸿自主研发的载货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是货车最合适与恰当的选择!